信阳女童身患重症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判决赔付30万元
来源: • 2023-03-24 16: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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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阳法院审结了一起少儿重大疾病寿险合同纠纷案,依法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9年,冯某某的父亲为其投保了一份少儿重大疾病寿险。2020年10月,年仅1岁的冯某某因身体抽搐被送往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进行治疗,后被诊断患有婴儿痉挛症、癫痫性脑病。治疗需要巨额医疗费用,但保险公司认为该疾病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并拒绝理赔。诉至法院后,保险公司申请对冯某某所患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进行鉴定。一审潢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某多次住院治疗,属于普通人通常理解的重大疾病,医院诊断证明认定原告所患疾病符合严重癫痫,本案无鉴定必要,并判决保险公司赔付30万元。
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在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组成金融审判专业合议庭,不到一个月就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生效判决。判决送达后,民二庭及时跟进判决履行情况,最终保险公司及时赔付了30万元,冯某某的治疗费用有了一定保障。
保险作为转移风险、补偿损失的有效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促进社会稳定的功能。部分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的“疾病释义”条款背离了普通人认知的诊疗标准,此种情形下应当遵循不利解释原则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合理期待。近年来,信阳法院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李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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